林地土地使用稅減免依據是什么?(一)“企業搬遷后,既使用原用地又使用新用地的,按照規定征收土地使用稅;不使用原用地的,經省稅務局批準,可以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自治區、直轄市:“企業范圍內尚未使用的荒山、林地、湖泊,經省稅務局批準,可以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二)企業搬遷后原址未利用,企業范圍內的荒山未利用的,臨時免征土地使用稅的規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審查批準,省稅務局審查批準的內容,可以適當修改,取消自治區、直轄市“三”對搬遷后不使用原址的企業,從搬遷后次月起暫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稅,停止使用“荒山,臨時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稅企業范圍內的林地、湖泊等閑置土地,是指自然形態的荒山、林地、湖泊,不包括人工假山、綠化用地和養殖用湖,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當派人調查核實。報送資料完整、情況真實的,暫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稅。”
下列油氣生產建設用地暫免土地使用稅。(一)石油地質勘探、鉆井、井下作業、油田地面工程等臨時用地;(二)各類油(氣)井、注(氣)井、水源井用地;(三)辦公用地以外的專用公路、鐵路、油(氣、水)管道用地油田生活區;
(4)長距離輸油管道用地;
(5)通信、輸電線路用地。
市、縣、鎮以外工礦區的下列油氣生產、生活用地,也免征土地使用稅。(一)與各類油(氣)井配套的地面設施用地,包括油氣采集、計量、輸送、儲運、裝卸、綜合處理等站場用地;(二)與注水井配套的地面設施用地,包括用于配水、取水、輸水、供氣、配氣、壓縮空氣、氣舉等站場。
(3)供(配)電、給排水、消防、防洪排水、防風防沙等設施用地;
(4)簡易房、活動板房、露營房、職工及其家屬帳篷用地。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城鎮及以上城市征收,故稱為城市土地使用稅。開征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節約用地。開征土地使用稅的作用是:(1)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調節不同地區土地資源差異形成的差別收入;
(3)為企業和個人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除了免稅的土地外,林地必須繳納土地使用稅,但也有一些土地使用稅是免稅的,但一般我們接觸到的大部分土地都要納稅。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如果您有任何疑問,請前往律霸進行在線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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