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分類:
可分為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閑置土地一般不確定使用者。其中,根據《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國有農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給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對于國有建設用地,國家可以依法向單位或者個人劃撥、出售、出租、作價投資或者入股。相應地,單位和個人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分為劃撥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租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投入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股份)根據不同的收購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的耕地。已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閑置,一年內可以耕種收獲的,由原耕種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或者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開工建設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兩年未使用土地的,經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閑置費原審批機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移交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復耕。土地使用者通過行政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屬于劃撥土地使用權。除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土地使用者在支付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屬于劃撥土地使用權外,其他單位和個人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因歷史原因以各種方式依照法律和相關政策使用,但尚未支付國有土地使用費的,也應視為劃撥土地使用權。劃撥土地的使用期限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受限制。
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必須嚴格按照《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定的劃撥土地面積、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條件等內容使用土地,不得擅自變更土地。確需改變建設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報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劃撥的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不得轉讓,閑置的土地未經批準不得出租、抵押。劃撥的土地使用權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轉讓,但受讓人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繳納轉讓費;根據國務院規定,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不轉讓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出讓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決定不辦理轉讓的情形有繼續劃撥資金、作價投資、入股等。對于掛牌轉讓的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國家通過法律法規允許轉讓,因此轉讓時無需辦理審批手續,只要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劃撥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租,但土地收益應當上繳國家。解決暴力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手段。在很多情況下,人們需要及時了解一些信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法霸網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專業的維護您的利益。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2021-03-23網絡仲裁對網貸有用嗎
2020-12-22著作權補正多長時間內有效
2021-02-28酒駕處罰新標準
2021-01-07房屋租賃合同的稅款規定有什么
2021-01-14能索要十幾年的贍養費嗎
2021-01-24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幾年
2021-01-07怎樣擬定婚前協議才會有效
2020-11-13胎兒夭折遺產該如何繼承
2020-12-29偽造父母死亡證明過戶是否違法,房屋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2021-02-05小區公有用地的所有權歸誰
2021-02-14暑期工7天試用期無工資合法嗎
2021-02-06實習期員工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2020-11-24江泰保險旅游意外險
2020-11-08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初探
2021-01-25貨物運輸保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2021-02-07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03保險理賠的程序包括
2021-02-26該案中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0-11-10財產保險合同中有哪些免責條款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