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縣集體土地使用證可以轉讓嗎?
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除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因破產、兼并、收購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外,不得轉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根據本條例,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原則上不得轉讓、轉讓、出租用于非農建設。只有一個例外,即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原因轉讓土地使用權。這種情況是指鄉鎮企業破產兼并,轉讓企業資產(包括廠房等),導致土地使用權轉讓。土地上沒有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不得轉讓集體土地使用權,也不得轉讓用于非農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人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土地進行登記,頒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土地使用者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縣級人民政府應當進行土地登記,頒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統一登記。
可見,只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用于非農建設時,才需要向使用者發放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市級土地管理部門。轉讓土地使用權要交什么稅?
1。營業稅金及附加(轉讓方):
1。按轉讓價款與收購價款的差額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2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讓文件(合同)金額繳納0.05%印花稅。
2。按成交價(合同)繳納3%契稅(部分地方為5%)。三是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土地增值稅按照收入的增值額減去扣除工程款后的金額繳納。
2。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價款;土地開發成本、費用;房地產轉讓相關稅費等。四級稅率確定:增值額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100%的,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200%的,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稅率為60%。土地使用權期限,是指土地交易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土地使用權期限的長短直接影響到土地的使用年限和相應的土地收益。如果確定土地年收入,土地使用年限越長,土地總收入越多,土地利用效率越高,地價也會相應上漲。因此,可以通過對使用權的修改,消除因使用權不同造成的價差。式中:
k——比較案例期至被評估土地使用期的期間修正系數;
R——土地折減率;
m——被評估土地使用權期間;
n——比較案例期的土地使用權期間案例。
(2)用期限修正系數對交易案例的地價進行修正,即:期限修正后的地價=比較案例的地價×K
案例:如果比較案例的成交價格為500元/平方米,則對應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為500元/平方米使用年限為30年,待評土地為20年,城市土地減量率為8%,修正期限為:
< P>期限:修正后的地價=500×1-1/(1+8%)20/[1-1/(1+8%)30 ]=436.06元/m<P/P>P>,土地是民生之本。保護土地使用權,避免糾紛。如有必要,我們可以咨詢公司的專業律師律師網. 你知道嗎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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