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土地財產有兩種,一種是國有土地,另一種是集體土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轉讓、出租、分享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繼承。二是農民集體土地,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分為農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從事種植業的單位和個人的土地使用權,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居住用地的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組織舉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在我國,土地使用權主體廣泛,包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外商投資企業。具備法定條件的,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情況下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2020-11-12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訴訟行為有哪些
2021-02-17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的區別是什么
2020-11-20中外合資有私營企業嗎
2021-03-18連帶之債由什么構成
2021-01-04什么是破產債權
2021-03-02商場顧客摔傷誰負責
2020-11-18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變更勞動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3-04因變更工時制度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是怎樣的
2021-01-19可以先終止勞動合同后發通知嗎
2020-12-28工傷賠償與解除勞動關系
2020-12-01單位給員工調崗應該怎么做
2021-01-23員工怎么辦理辭職,單位辭退員工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23發生哪些事故時保險公司可以不賠償
2021-01-05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2020-12-02投保車輛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不要賠償
2021-02-18保險合同的非要物性是什么意思
2021-03-10人身保險殘疾程度劃分為幾種
2021-01-29保險合同糾紛適用什么規定
2021-01-10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有什么規定
202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