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土地和出讓土地有什么區別?
1。使用范圍不同:劃撥的土地屬于政策性用地,只能用于公益性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不能用于其他商業用途,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也是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考慮不同:劃撥的土地由政府無償提供給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時只需支付少量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費,甚至免費;出讓土地由土地使用者按市場價格向政府購買。劃撥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沒有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規劃變更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權或土地使用者希望轉讓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否則使用者可以無限期使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受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制。出讓條件不同:劃撥土地的出讓必須經原批準使用土地的主管部門批準,經濟適用住房的出讓必須經過一定期限,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必須予以補償,而出讓土地和商品房的出讓則沒有補償這樣的限制。補償標準不同:政府拆遷時,土地出讓金遠遠高于劃撥土地。因此,一般來說,出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交易不存在額外成本。如果是劃撥的土地,則應在交易中繳納土地出讓金,以增加交易成本。本文提醒購買二手房的讀者,一定要明確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特別是法律內涵,以免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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