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我們認為在反擔保的設置中,應把握以下原則:
<1、市場定價原則廣泛應用于各種反擔保方式的設置中。在我公司的實踐中,我們接受科技企業的知識產權反擔保。如專利權、軟件產品版權、企業權益、特殊行業或特殊產品許可證等鑒于我國社會中介制度的公正性和權威性不盡如人意,我們不將各種評估報告中的價值確定作為確定經濟擔保品價值的依據。
各種權利的價值只有在其所附的產品或服務實現巨大價值時才能脫穎而出。比如專利權,我們認為,當這類專利產品沒有實現銷售收入或銷售收入的陷阱時,其作為債務抵押物的價值就不存在。閉環循環原則銀行的抵押或質押貸款通常接受房地產、可轉讓債券等廣泛流通的抵押品,而貸款擔保機構則沒有那么幸運。但是,如果債務抵押物喪失了流動性和流動性,就不能起到化解和分散風險的作用。所謂閉環循環原則,是指擔保機構應當在其能夠控制的制度和機制中,保證反擔保品的流動性。由于擔保機構所接受的各類反擔保品的特殊性,在利用反擔保品彌補損失的過程中必然存在特殊性。可執行性原則要求在反擔保的設定中,必須以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形式,對執行過程中可能涉及的各個方面進行考慮和確認。法律溯源原則適用于債務人提供的反擔保物的價值不能迅速流通和變現(如各種無形資產、權益等)以及賠償發生后,擔保機構對債務人的追索權不能局限于這些不能迅速流通變現的反擔保品,大量債務人通過資產轉讓變現“金蟬”,將給擔保機構造成巨大損失。在實踐中,我們通常采取關聯方對被擔保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來實現法律溯源。
5。可以觸及債務人利益的原則。比如,只有當被擔保企業在市場上有了一定的規模和地位,其股權才會被股東看重;只有當市場上某個牌照非常稀缺時,這個行業牌照才會被企業高度重視。債務人利益的可觸性保證了反擔保設立的目的,進而保障了擔保機構的權益。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辦法
2021-02-18同業競爭限制協議是怎樣的
2021-02-24交通罰款復議應如何進行
2020-12-26我國為什么不允許近親結婚
2020-11-28律師費用由誰承擔
2021-01-12如何預防留學生眾籌網絡詐騙
2021-02-20拆遷安置房的贈與協議有效嗎
2021-01-24離婚財產分割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12違約方以公文形式解除合同有效嗎
2020-12-07合同代理人簽字和蓋章效力一樣嗎
2021-02-03拆遷安置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16村委集資房發的綠本是什么
2021-01-14九級工傷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嗎
2021-01-08適用期解決勞動關系是否有限制
2021-03-25確認勞動關系規定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01離職時單位要求簽保密協議合法嗎
2021-03-02什么是產品責任險
2021-01-03人身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
2021-01-22保險合同怎樣生效?
2020-12-13保險公司應履行告知義務是什么
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