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財產可以抵押。
2。耕地、宅基地、私有土地、私有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在我國,集體所有的土地主要是農村的農用地。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如果允許抵押,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后,農用地使用權可能落入他人手中,導致農用地用途發生變化,直接威脅農業生產的發展。因此,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能抵押。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機構、教育實施社會團體、醫療衛生設施等公益性設施。公益性單位的公益設施,是指公益性單位為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設置的各種社會設施。這類設施的目的是促進社會公益性,它與社會公共利益、多人利益和社會穩定密切相關。此類設施不得抵押。
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財產。抵押人有權處分抵押物。權屬和使用權不清,是指權屬和使用權不清;權屬和使用權有爭議,是指有兩人以上主張該財產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抵押人沒有明確的財產處分權,因此不能設立抵押。
5。依法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查封是司法機關對有關財產進行查封,禁止任何人轉讓、處理的一種強制措施??垩?,是指司法機關將有關財產移送異地扣押,以解除原占有人的繼續占有。監督是指司法機關或法律部門對財產所有人財產的監督。因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抵押人喪失處分權,不能抵押。
6。其他依法不能抵押的財產。
這可以從本文的介紹中看出。只有上述六種房產可以抵押,但我們需要按照相關抵押規定進行處理,這不符合法律規定。這對那些需要抵押財產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法律律師。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司機與用人之間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
2021-02-06房地產股權收購稅費要怎么計算
2021-02-14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嗎
2021-03-09交通事故工傷如何認定
2021-02-11被迫簽訂有欺詐性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11掛靠企業違法的責任承擔
2020-12-10治安案件金額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1-01-12醫護被無故裁員該如何維權
2020-12-19疫情耽誤上班工資怎么算
2021-01-24不適用一裁終局的勞動糾紛
2020-12-10勞動訴訟與勞動仲裁有哪些區別
2020-12-30辦理人壽保險有哪些流程是什么,在哪些情形下壽險公司會拒賠
2020-11-12意外險的責任期限和保險期限有區別嗎
2021-03-12保價運輸的相關知識有哪些
2020-12-02什么是保險經紀人與代理人
2021-01-29家財被盜未及時報案保險公司拒賠
2020-11-28保險公司擅自在院墻上開門被判敗訴
2021-02-16獲得第三者賠償后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嗎
2021-01-29肇事車逃逸車被剮蹭保險賠付嗎
2021-03-18車著火了保險怎么處理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