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況下不能行使留置權?
I.在什么情況下不能行使留置權?《物權法》第232條規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不得留置的動產,不予留置。這一規定是對留置權范圍的限制?!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了留置權的適用范圍,但《物權法》沒有對留置權的適用范圍作列舉規定,只對留置權的適用范圍作了限制,規定了兩種不留置的情形。
1。法律規定不得拘留的,依照法律規定。
法律因某種原因明確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不允許留置權或者不允許留置某些財產的,則不依法設立留置權。當事人約定不扣留的,按照約定執行。對于當事人明確約定不留置的動產,留置權不能成立。留置權屬于法定擔保物權。法律之所以允許當事人通過協議排除留置權,主要是因為留置權的目的是基于公平原則。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有擔保債權的實現不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債權人基于意思自治自愿放棄這一權利,法律也允許并保護這一權利。第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行使留置權。債權人對占有的動產不能自然地設立留置權,留置權的設立必須以清算期間屆滿、債務人不完全履行為條件。債務人在債權未到期時仍處于自覺履行狀態,留置權不能成立。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仍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才能依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
2。債權人依法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其含義主要包括:一是債權人依法占有的是債務人的動產,而不是不動產,占有不動產不構成留置權;二是債權人必須占有動產。第三,債權人占有必須合法。其合法占有可以以承攬、運輸、保管合同為基礎。債務人的動產不屬于法定占有的,不予保留。債權人占有的動產,除企業之間的留置權外,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
除企業之間的留置權外,留置權的性質必須與債權的發生處于同一法律關系中。例如,在保管合同中,如果寄存人未能按時支付保管費,寄存人可以保留保管金,留置權成立。寄存人對債務人的其他財產有留置權的,留置權不能成立。
上述關于留置權的法律知識,從中我們可以知道有兩種情況下留置權不能使用。具體內容見以上介紹。希望這些知識能在你的生活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對你以后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您遇到更復雜的法律問題,請到律霸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第三方環境保護監督實踐之相關法律分析
2020-12-02未進行公證的婚前房產離婚后歸誰
2021-02-13婚姻關系效力包括結婚時間嗎
2021-03-23找律師寫合同多少錢
2021-01-24眾籌與非法集資的界限
2020-11-10合伙企業成立要具備哪些條件
2021-02-07哪些民事案件由基層法院管轄
2021-02-15車禍有人受傷警察會立案嗎
2021-02-15協議離婚雙方多久能離婚
2021-03-16離婚協議中六種無效的約定
2021-02-12交通肇事如何賠償
2020-12-24要約與要約邀請有哪些區別
2021-02-02債權被保全后是否可以轉讓
2021-03-25父母可以贈與房產給還沒大學畢業的兒女嗎
2021-03-05工廠為什么簽勞務合同
2021-02-08北京市是經濟性裁員標準
2021-01-17員工意外保險合同的相關內容有哪些
2021-01-25產品責任險中的被保險人有什么義務
2021-02-21產品責任保險責任范圍
2021-02-08向保險公司理賠的程序
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