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擔保人擔保登記手續國家外匯管理局12月11日發布的《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997年規定,擔保人提供對外擔保后,應當到當地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擔保登記手續。(1) 非金融企業法人應當逐戶登記。擔保人應當自擔保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當地外匯局填寫《對外擔保登記表》,領取《對外擔保登記證》。擔保合同履行完畢,擔保文件自動失效,擔保人應當將《對外擔保登記證》交原發證機關注銷。(2) 金融機構實行月度定期登記制度。每月15日內填寫《對外擔保登記表》和《對外擔保反饋表》,并將上月擔保情況上報當地外匯局。
擔保人履行對外擔保義務,應當經當地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從事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憑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準文件辦理對外擔保售匯、付匯手續。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局應當同時將績效核準書復印件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備案。上述內容是對“擔保人如何辦理擔保登記手續”問題的回答。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閱讀律師網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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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徐丹律師,女,法學學士學位,國家司法考試A證。現為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核心專職律師,婚姻家事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執業證號為14201201711164197。徐丹律師從2012開始先后在地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過實習工作經驗,從事執業律師以來,秉承“專業、誠信、敬業、務實”的工作作風和為人處世的態度,已處理過多起訴訟和非訟法律事務,咨詢解答大量各類型民事、經濟、刑事案件。尤其擅長各類婚姻家事糾紛;婚前、婚內財產風險評估和規劃;為境內或者跨境婚姻、繼承提供法律意見;債權債務糾紛;房產合同等。對于婚姻家庭的矛盾有著獨到的見解,善于從法律角度與女性特有的角度為當事人出謀劃策,善于處理婚姻家庭中的疑難雜癥。在執業中也不忘關懷弱勢群體,結合地區司法局以及律所綠色通道提供專職援助,對于一些困難的群眾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是一位有著專業素養與社會責任感的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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