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有,以抵押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質押貸款】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轉讓給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交由債權人控制,并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對動產或者財產權折價,或者依照擔保法的規定對拍賣、變賣動產或者財產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留置權,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合同中,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動產,債務人未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留置財產,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向另一方預付一定金額的款項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價或者追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追償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在上述五種擔保方式中,留置權是法定的擔保方式,即債權人未經當事人約定,依法行使留置權。另外四種擔保方式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協議擔保方式。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的規定應當適用物權法。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當履行主合同義務或者按照約定承擔責任的行為。抵押是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將財產轉移占有,將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同意實現抵押的,債權人有優先受償權。質押是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抵押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同意實現抵押的,債權人有優先受償權。留置權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對債務人依法占有的動產享有留置權,并享有優先受償權。定金是指合同一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而向另一方預付一定金額的款項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價或者追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追償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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