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登記注銷是否有期限?
我國法律對房產證辦理時間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因出賣人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出賣人應當承擔責任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的違約:(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屋權屬登記;(二)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為未完工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三)未完工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完工的房屋,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上述法律規定明確,辦理房產證的期限包括約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說,首先,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辦理房產證的期限,開發商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否則它將承擔違約責任。其次,合同對辦理產權證的期限沒有約定的,適用法律規定的期限。這就是人們經常提到的所謂“90”天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為未完工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為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為已完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為90日。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申請注銷房屋所有權登記:
(一)房屋滅失;
(二)放棄所有權;(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登記;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或者不動產產權證明;
(四)材料房屋所有權消滅的證明;
(五)其他必要的材料。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取消不動產登記有一定的期限。法律中也有相關規定。我希望你能理解。以上均為律霸組織的相關內容。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的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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