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飼養的動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因受害人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受害人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者、經營者不承擔民事責任;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行為的要素包括:
1。有害動物是飼養的動物。一方面,飼養的動物是主人的財產;另一方面,由于它們能夠獨立行動,可能對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動物飼養者應當對自己的動物承擔賠償責任。他們可以督促飼養者或管理者加強對動物的管理,以防止或避免損害的發生。如果動物不圈養,或者動物長期逃逸,又回到野生狀態,這種特殊侵權責任不適用。
2。飼養動物對其他動物造成損害。飼養動物對他人的傷害包括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需要注意的是,動物的有害行為是建立在動物的本能基礎上的,無論是自身引起的還是刺激引起的,都構成有害行為。動物的傷害行為與傷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飼養動物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飼養動物造成人身損害的后果發生時,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一方面,這是因為飼養者是飼養動物的受益者。另一方面,飼養者或管理者對動物的習性有更好的了解,更容易防止損害的發生。如果適用過錯責任,必然加重被害人的注意義務,使被害人處于不合理的弱勢地位,這是不公平的。其次,如何賠償動物造成的損害,后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種是簡單的財產損失,如動物撞擊造成的財產損失。第二種是對人體造成暫時性損傷,如被動物追逐造成腳扭傷、被動物咬傷肌肉等。
第三種是對人體造成永久性損傷,如殘疾或重要部位有永久性疤痕;第四種是造成死亡。動物造成的損害后果不同,賠償范圍也不同:
1。造成簡單財產損失的,只需賠償直接損失;
2。對人體造成暫時損害的,受害人需要一定時間恢復,除賠償直接損失外,還應當支付醫療費用、損失的工資或者其他收入;造成永久性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用、損失的工資或者其他收入,傷殘生活補助等,根據傷殘的具體程度;死亡時,醫療費、喪葬費、撫慰金、被害人的生活受扶養人(如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費等,以上是對《民法通則》小版中“動物權利的規定是什么”的回答魯巴網. 通過本文可以看出,民法總則中的動物權利規定,人飼養的動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即對受害人進行民事賠償。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我們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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