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動產質押交付?
1。交付方式:實際交付:動產的實際交付。(二)簡易交付:動產物權設立、轉讓前,債權人已經占有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發生效力時生效。(3) 指示交付:動產物權設立、轉讓前,第三人占有動產的,可以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而不交付。(4) 占有變更:動產物權轉移時,雙方約定轉讓人繼續占有該動產的,該物權自協議生效時生效。交付效力: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動產登記的效力: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動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轉讓給債權人占有,并以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法將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權分為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在質押擔保中,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轉讓的動產為質押物。動產質押的質權人應當對因保管不善造成的質押物滅失或者毀損承擔民事責任。可能發生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提存質押物或者提前清償債務返還質押物,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質權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權后,用于優先受償或者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定金。動產質權具有以下特點:(1)動產質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即質權的設立必須以有效債權債務的設立為基礎,當主債權消滅時質權不存在。(2) 質權只能是動產,是具有可轉讓占有的特定動產,具有流通性和可轉讓性的特點。動產質權人必須占有質物。質權人與出質人不能約定出質人代表出質人占有質物。動產抵押的生效條件一般情況下,抵押合同需要登記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企業外的動產抵押不能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質押合同不需要登記,不在合同成立時生效,而是在出質人將質押物交給質權人時生效。這是動產質權的基本特征之一,即質權必須由出質人轉移給質權人,質權的存在是基于質權人對質權的占有。出質人在債權清償前占有質物,有利于質權人債權的實現。上述內容是對“動產質押如何交付”問題的回答。動產質押的交付方式有現實交付、簡易交付、指示交付、動產登記等,動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歡迎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女職工生育假期多少天
2021-02-06合同法關于違約金標準
2020-11-15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幾種法定情形?
2021-01-19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調整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嗎
2020-12-01學生在宿舍丟東西,學校有責任嗎
2020-12-15農村拆遷安置房可以轉讓嗎
2021-02-20村長利用村民名義騙取扶貧貸款構成何種犯罪
2021-02-11離職就有經濟補償金嗎
2021-01-14不激納養老金是否屬勞動爭議
2021-03-04勞動爭議案件拘留多久
2020-11-10保險公司提出開業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2020-11-12家庭財產保險理賠程序
2020-11-18如何寫保險賠償申請書
2021-01-17“賠款收據及權益轉讓書”能否作為保險合同終結的依據
2021-03-07被保險人遭故意傷害 保險公司不能免責
2021-01-17請多多了解什么是不計免賠
2021-03-05投保人怎么要求退還保險費
2021-01-05打車出車禍可理賠嗎
2020-12-18發生車禍該如何申請保險理賠
2021-01-05掛靠車輛該怎樣保險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