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種方法各有優缺點。
1。你需要先辦理贈與協議并公證,還需要支付公證費。之后,您需要繳納評估費、契稅、印花稅和手續費。因為這是直系親屬之間的免費禮物,所以你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
缺點是,如果你把房子作為禮物再賣掉,你將承擔全部房價20%的個人所得稅。
2。只要房子是你家唯一的自住住房,并且持有5年,個人所得稅也是免費的。
需繳納評估費(房價的5%)契稅(90平以下1%)。印花稅(5/10000)。
營業稅(銷售和采購利潤的5.5%,五年后可免稅)、成本和服務費。
因此,家庭成員之間的房屋轉讓有兩種方式可以處理,且各有利弊。在實際辦理時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以便更好地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歡迎您咨詢法律律師。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財產侵權利息計算如何規定
2021-01-04第三方機構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哪些行為要承擔連帶責任
2021-02-01偵查期間聘請律師的時間及權利是什么
2021-02-25不能判處死刑的情形怎么規定
2021-02-22如何理解婚前財產的自然增值
2021-01-26生產費和撫養費如何算
2020-12-25離職證明能少付贍養費嗎
2021-03-25為什么有精神損失賠償
2020-11-15遭遇空頭支票時怎么辦法官支招
2020-12-10反擔保人未簽字反擔保合同有效嗎
2021-01-29怎么對抗政府非法征地
2021-02-17試用期完離職扣一半工資怎么辦
2021-03-08車買過的交強險和商業險能退嗎
2021-03-11投保人如果體檢不合格保費會退回來嗎
2021-01-23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保險合同的主體
2021-01-15對方全責保險理賠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26外資保險公司可以與關聯企業進行交易嗎
2021-03-17事故證明書可以報保險嗎
2021-01-03太平洋保險交滿能解除合同嗎
2021-03-10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