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預售登記前合同丟失,只需取消剩余合同,與開發商重新簽訂合同;如果在預售登記和銀行按揭前合同丟失,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無效聲明,到期后,拿報紙做預售登記機關先申請注銷已簽訂的合同,再與開發商重新簽訂合同,然后再做預售登記;如果是在完成預售登記后丟失的,已經辦理了銀行按揭手續,那么購房者除辦理手續外,還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但是也就是說,對于貸款,買方和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中的合同號也發生了變化。雖然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發生變化,但根據我國合同法,借款合同發生變化的,有必要與銀行簽訂變更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能否過戶?(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禁止商品房預購人轉讓未完成預售的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預購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過戶等手續;房屋所有權申請人與已登記的預售合同約定的預購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不予為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意見》明確禁止預售商品房再轉讓,禁止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由此可以看出,購房者轉讓所購未完工商品房的行為是不被法律認可的。但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并不禁止。這種轉讓屬于債權轉讓。預售合同主體發生變化,但合同內容不變。商品房預購人將原預售合同的債權或者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2) 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合同必須簽訂,且無需再簽訂新的預售合同。由于出讓人與新預購人簽訂預售合同,因此后預售合同的預購人(出讓人)更名為新預購人,新預購人通過預售轉讓取得原預售合同的預購狀態。符合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條件的,商品房預購人可以轉讓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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