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兒童名義辦理不動產登記存在哪些風險?
1。父母在登記后對不動產的處置將受到嚴格限制。
如果他們想處置,首先應該得到所有監護人的一致同意。其次,要經過嚴格的公證程序,證明處分確實是為了監護人的利益,如學習、治療疾病等,否則,相關處分行為無效。
2。子女獨立購房時,可多交首付
目前,未成年時與父母合租住房不超過兩套。根據政策,他們成年后可以獨立購買一套房子。有的銀行規定,這套房子的貸款利率可以享受第一套房子的優惠,但首付可能按照第二套房子的標準。
3。當子女婚后購買第二套住房時,他們可能要繳納房產稅。婚后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
子女婚后死亡的,其配偶、子女、父母為一級繼承人,有權繼承死者的全部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子女未成年時與父母共有財產,子女名下的財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繼承。
5。
如果不動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離婚時獲得子女監護權的人可以實際擁有和使用不動產。這將導致夫妻為了住房而爭奪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而不是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6。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其父母無權要求返還房產。購房時,夫妻雙方約定以女兒名義登記房屋,視為雙方將房屋贈與女兒,房屋確實以未成年女兒名義登記。房子的主人只是女兒,所以房子是孩子的個人財產。夫妻離婚時,子女名下的房屋不能分割為夫妻共同財產。
很多家長為了避稅,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但這種做法既有風險,也有弊端,可以綜合衡量后再做決定。這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物業的處理需要嚴格審核。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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