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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法封存房屋所有權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制作的房屋所有權證。其他部門、單位出具的類似證明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
查詢方法:
1。在線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的姓名和證件號碼(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產信息查詢);
2。房產局查詢:如果您想查詢準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姓名、房產證號、登記審批日期、建筑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查封等),必須攜帶您的個人身份證和房產證到當地房屋管理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等)、房管部門)檔案館或窗口查詢。根據現行相關法律法規,通常在財產保全或執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都會對該房地產進行查封。程序如下:
(1)法院向國土房產部門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及所附法律文書;
(2)辦案人員向國土房產部門出示法院工作證,并在下列不同情況下辦理查封手續:
A.被查封的標的物已出具房地產證的,提交國土房產局檔案室出具的查封單;
B.被查封的標的物為預售商品房的,應當提交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預售商品房交易情況說明書或者房地產明細表;三、查封的標的物為土地的,應當在國土房管局檔案中核對土地權屬,并提交書面檢索結果。
(3)土地和房地產部門應封存法院提交的文件。三是法院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查封房屋,惡意轉讓、變賣房屋,訴前保全財產,在執行案件中暫時沒有執行能力或者其他執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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