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多位購房者反映,自己購買的商品房到期時無法交付,開發商也沒有對延遲交付的處罰表態。由于延遲交房,不僅他們的入住計劃被推遲,而且購房者的索賠權往往得不到保障。對此,他們想知道在商品房遲延交付時,如何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從而保障自己的權益。去年8月,常先生看好福州路中段某小區的一套商品房。開發商在合同中承諾,今年5月底前交房,他租的房子也在此時到期。雖然開發商還沒有下發入住通知書,但他還是在合同約定的交房當天來到小區查看房屋的交房情況,發現小區內的道路還沒有硬化。開發商工作人員答復稱,今年6月18日交房。然而,6月18日,雖然開發商給他發了書面“入住通知書”,但他發現小區的電子監控系統一無所獲,很多路燈沒有安裝。另外,售樓人員無法打開他家的房門,使他無法順利入住。
由于房屋交付一再推遲,原入住計劃被迫再次調整。此外,根據合同約定,每延遲交付一天,開發商應向購房人支付房款的千分之一。也就是說,除特殊情況外,開發商逾期交房一天,應向其支付500多元的違約金。延誤一個月以上的罰款將接近2萬元,但開發商始終沒有向業主明確賠償罰款的具體時間,這讓業主非常不滿。相關法人表示,購買該商品房時,該房屋正在建設中。由于施工中一些不可預見的因素,竣工時間可能會推遲。買受人在理解開發商遲延交付時,不應放棄違約責任。律師認為,只要開發商有違約行為,購房者就有追償的權利。也就是說,即使開發商延遲交房一天,購房者也有權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當然,在實際操作中,購房者和開發商不可能天天結算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因此,不少法律人士認為,買方在交貨當天提出延期交貨的違約金更為合適。由于常先生的購房經歷,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的同時,應向開發商提出索賠。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給開發商一定合理的付款期限,并書面通知開發商。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被鄰居家的寵物狗咬傷要求對方賠償多少合適
2020-11-25盜補野生動物是否承擔侵權責任
2020-11-19原產地標記注冊申請書范文
2021-01-23老公私自賣房,我該怎么辦
2021-01-08有土地證拆遷怎么賠償
2021-01-25隔代探望權不再保留,最新草案三審稿
2021-02-20被看守所拘留能探視嗎
2020-11-11拖欠銀行貸款無力償還會坐牢嗎
2020-12-17華僑、港澳臺居民在內地結婚手續如何辦理
2020-12-29倒車輕微碰撞算是肇事嗎
2021-01-29承攬合同與雇傭合同的差別有哪些
2021-02-11適用免責事由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2021-01-14孕婦可以申請提前解除合同嗎
2021-02-20哪些情況可向勞動機構投訴
2020-12-25實習期自我評價
2021-03-07勞動爭議調解不成的情形應該怎么解決
2021-03-24飛機停飛延誤險賠償標準
2021-03-05建設項目工程保險費
2021-02-02主險和附加險保險合同是否成立
2020-11-30保險合同起訴狀怎么寫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