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買賣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簽訂買賣合同。買賣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條款:房地產所在地、房產狀況、成交價格、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2)經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審查。一般情況下,交易當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后,管理部門應當查驗相關證件,復核產權,當場進行必要的調查,同時,估價人員對該房屋進行估價交易;
(3)合同簽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產權性質和購買對象,按照審批權限向有關負責人報告。批準后,代理行通知買賣雙方辦理合同手續,買賣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
(4)納稅。合同手續辦理完畢后,買賣雙方應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手續費和契稅;
(5)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房屋買賣雙方通過房地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后,買受人憑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房地產交易合同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物業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換領新的房產證。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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