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的住宅被開發商抵押后能否退還。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房屋無法取得的,買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已支付的購房價款和利息,賠償損失,并要求出賣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二倍以上的: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通知買受人,將房屋抵押給第三人的;(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的。
其實,當你決定買房的時候,和開發商溝通的時候,第一件事就是要土地使用證給你看。如果對方拿不出來,你就要注意了。如果對方坦言自己已經拿了銀行按揭,那么你應該慎重考慮是否繼續承擔沒有土地使用證的風險。不過,一般可以從開發者目前的業務狀況來判斷。
你需要注意的是,要知道房子是否抵押,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房產證和土地證,讓業主出示房產證才能知道房子是否抵押。房屋抵押的,產權證上加蓋抵押章。另外,如果房屋抵押,產權證可能存放在銀行,因此如果業主不愿意提供或無法提供房產證和土地證,房屋很可能被抵押。當然,也可以直接到房地產所在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咨詢,這也是可以考慮的辦法。
購房時,開發商隱瞞土地使用證抵押給銀行的事實,導致購房損失。一般來說,房屋銷售的損失會很大。因此,你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你的情況更復雜,律霸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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