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故意違約怎么辦?
1。如果自我協商失敗,請抓緊時間尋求法律途徑維權。可以請求法院判決賣方繼續履行合同。如果要上訴,必須在出賣人高價倒賣房屋之前,即出賣人尚未將房屋所有權轉讓給他人,這樣法院才能判決履行合同。因此,出賣人將上訴意向告知律師后,律師會先向法院申請保全并查封房屋,以防出賣人單獨出售。
2。
賣方需支付雙倍首付、違約金或賠償金。其中,包括“漲房損失”在內的損失賠償,一般可參照同地段同類房屋的成交價格。如何防止賣方違約?增加合同保證金,增加違約成本。定金以交付方式生效,具有一定的擔保性質。合同生效后,是履行合同的保證。總價20%以內的定金為法定金額。如果不履行合同,將雙倍返還。
2。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購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后,可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根據《物權法》,我們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通知登記后,未經通知登記權利人同意,生物權不得生效。需要注意的是,提前登記的房產應處于非抵押狀態。以上是關于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問題,你有委托律師的想法,我們有很多律師可以為你提供服務,我們也支持在指定區域網上選擇律師,他們都有相關律師的詳細信息。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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