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誰最適合做主要貸款人?有什么規定和標準?我相信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問題。首先,讓我們規范一個說法,即“主貸”、“參貸”的說法不規范,一般都用上面的說法。
對于“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而且要求是房屋貸款抵押的房地產所有人之一。但這一條對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為房屋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誰是“主要貸款人”時,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要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比較穩定的一方,以獲得較高的貸款額度;
同時,要注意年齡限制,一般要選擇年齡較小的一方,以便延長貸款期限。另外,要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
對于一些地區,如果非本地居民不能提供當地納稅證明或社保定期證明,將在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上區別對待,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這一因素也應該考慮在內。
特別提示:
信用調查重點關注主要貸款人。如果主貸款人的信用調查有問題,銀行可能不會放貸。
最后,夫妻共同購房時,應提前確定房產份額,避免日后發生糾紛。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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