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購房屋的實際面積與開發商測算的暫定面積之間存在誤差是不可避免的。買方和開發商應通過合同妥善處理這一問題。在合同協議書中,一些有爭議或模棱兩可的條款將被設定為明確的表述,這將減少今后合同履行中的爭議。所購房產的實際面積與開發商臨時測算的面積往往存在誤差。以下問題通常是購房者最為困擾的問題:問題一:當臨時實測面積與實際面積相差較大時,雙方能否不再按原價結算?這個問題在買賣合同中通常是這樣處理的:商品房交付時,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之差不超過暫測面積的±2%(或3%)的,價格不變?!敝劣?%或3%的誤差,沒有明確規定。它是開發商和買家根據不同的項目達成的協議。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實際面積一般小于暫定面積,也就是說開發商在現有房屋時不會向購房者退錢,但實際面積大于暫定面積,因此購房者往往要多交面積款。因此,購房者也要慎重考慮這個誤差,如果誤差比較大的話會比較有利。問題二:如果實際面積相差超過臨時面積的一定比例,購房者能否拒付或退房?在一些銷售合同中,有時會約定“當暫測面積與實際面積相差超過2%(或3%)時,以實際住房面積總價結算”,多達10%的房地產開發商將無法接受最終的試驗面積。在此提醒購房者,在買賣合同中,應約定如下:超過2%(3%)但不超過某個百分點(如5%)時,雙方按房價結算。當實際誤差超過一定百分比時,買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可以退房。問題三:“超額”是指暫定面積與實際面積的差額,還是從差額中減去合同約定的一定比例所得的面積?曾經有一個項目實際面積比交房時的臨時測量面積大4.5%,而合同中規定實際面積超過3%,按房價結算。開發商要求購房者多支付4.5%的房款,而購房者認為多支付的是4.5%減去1.5%的3%,因此產生了糾紛。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明確約定“超出面積”的含義,以防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糾紛。實際上,實際面積和暫定面積的誤差是不可避免的,實際情況主要是購房者和開發商要妥善處理好這個問題。在合同協議書中,一些有爭議或模棱兩可的條款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以減少今后合同履行中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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