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開發商與買方簽訂合同時,約定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即開發商取得上述四方會簽的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報告,但往往忽略消防專項驗收,未經消防專項驗收不得交付。合同中約定的交貨條件不得低于上述最低標準。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低于上述最低標準的,合同無效,業主可以拒收。
很少有合同約定以通過綜合驗收為交付標準,因為為了滿足綜合驗收的條件,除單次竣工驗收的條件外,水、電、暖等配套設施還需由相關水務部門進行開封,供電、供熱單位,以及住宅硬化、綠化等竣工驗收,最終取得《工程竣工驗收記錄表》并具備辦理大戶型房屋證書的合同條件。一般來說,單棟樓竣工驗收后,業主可以收回房屋進行裝修。水電可能是施工臨時用水、臨時用電,單棟建筑竣工驗收合格是大多數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
開發商交付房屋時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不能接受的,應當承認業主可以拒絕接受無交付條件的房屋,開發商應當承擔逾期交付造成的違約責任,但購房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你的情況很復雜,花鹿網還為教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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