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鄭州市二手房銷售過程中的第一步:購買詢價信息、實地驗房
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渠道與賣家建立信息溝通渠道。同時,要求出賣人提供相應的法律文件,如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戶口簿等。鄭州市二手房銷售流程的第二步是簽訂二手房銷售合同。
在協商價格、確定交易意向并提供相應法律文件后,買方可以支付定金。值得一提的是,繳納購房定金并不是商品房銷售的必要程序。經協商溝通,買賣雙方至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一式三份。鄭州二手房買賣流程的第三步:雙方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買受人需要貸款購房的,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后,貸款銀行應指定評估公司對雙方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并確認貸款金額。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銀行審核貸款申請人信用后,通知買賣雙方完成產權變更。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將在銀行的陪同下辦理其他權利證書。其他權利證書簽發后,銀行將一次性向業主發放貸款。合同簽訂后,買賣雙方共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審核。對符合掛牌條件的房屋,有關部門將核準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的,未經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不予申請,禁止掛牌交易。鄭州市二手房交易流程的第五步:繳納相關稅費二手房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這取決于房屋交易的性質。比如,房改房、舒適房、拆遷回遷房、經濟適用房等商品房的稅收構成就不同。鄭州二手房銷售流程的第六步:雙方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產權手續。
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完成后,買賣雙方將交易材料交給發證部門,買受人持《房屋所有權證通知書》到發證部門辦理新的產權證。鄭州二手房交易流程的第七步是付清余款,完成交易。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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