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后有何規定;根據新規定的要求,房屋出租應當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應當作為最小的出租單元。房屋內部結構不應改變,租金不應按床位劃分,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儲藏室等公共場所不應出租供人居住。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居室不能作為兩房出租,房東也不能隨意改造房屋,將兩房改為四房,三房改為六房出租給承租人。”。
此外,出租房屋的居住面積,即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使用面積,人均不得低于5平方米;除法定贍養、扶養義務外,每間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3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違反規定的人提供服務。
新的《房屋租賃條例》不僅對“出租房屋”有很高的標準,而且對房東和承租人也有嚴格的要求,對房地產經紀機構也有相應的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應當依法開展房地產租賃經紀業務,不得為違反規定的人提供經紀服務。對違反規定的中介機構,房管部門將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什么樣的房子不能出租
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子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2。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動產權利;
3。共有房屋未經共有人同意;
4。所有權有爭議;
5。屬于違法建筑;
6。它不符合安全標準;
7。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的;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9。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租房后有什么規定?如果發現房東在租房時存在收取定金、不予退還等侵害自己權益的行為,建議租房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您對租房的具體規定或相應的處理內容有任何疑問,建議您及時向律霸律師尋求幫助。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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