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店拆遷時,如何在房東和房客之間分配補償金。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一)對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2) 房屋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被征收人的補助和獎勵辦法。第二十二條因房屋征收造成拆遷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向被征收人支付拆遷費;發生房屋產權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房。第二十三條因房屋征收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賠償,應當根據房屋征收前的受益情況、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二是暴力拆遷中被征收人的救濟方式。被拆遷人可以向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查處斷水斷電等相關違法行為。
2。對于政府打著惠民旗號的暴力拆遷行為,老百姓束手無策,往往是因為信息不對稱。國家賦予了我們向政府申請信息公開的權利。
3。提起復議或訴訟。對政府部門在拆遷過程中的一些決定、程序或不作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或訴訟,并注意時效。復議之日起60日內,訴訟之日起6個月內。
4。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確認斷水斷電行為違法,同時要求法院要求對方賠償斷水斷電造成的損失,是最有效的方式。
5。如果斷水斷電等行為造成其他損害,觸犯刑法的,被拆遷人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對于一般的非法強拆手段,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及時撥打110。110民警不及時或簡單處理的,被征收人可以起訴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酒店采用租賃經營,租賃期內拆除。房屋價值補償和拆遷獎勵屬于房屋所有人,搬遷費用和停產停業損失屬于承租人。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發起驅逐出境程序是怎樣的
2020-12-20合同履行的內容
2021-03-20女職工產假工資多少
2021-03-05債務無法償還抵押物怎樣處置
2020-12-14認繳出資能否質押
2020-12-12私刻公章構成表見代理嗎
2021-01-24法院協助調查函適用情形
2021-02-28房地產代理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有哪些
2020-12-24個人獨資企業能否履行合同責任
2021-03-20試用期時間有啥規定
2021-03-11酒后駕車保險公司需要理賠嗎
2021-03-11合同中免責條款無效有哪些情形
2021-01-19人身保險可以退保嗎
2020-12-12意外傷害保險理賠流程
2020-12-21合同免責條款不說明無效 保險公司輸掉官司
2021-01-23交通理賠律師要多少錢
2021-03-07什么情況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021-03-14全國沒有統一的拆遷補償標準,那該怎么補償
2021-02-05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2021-01-24常州市購買拆遷安置住房公積金提取要注意哪些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