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訴訟期間可否居住
不影響使用權,可以居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二、房產訴訟如何起訴被告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準備就緒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立案庭的法官會在七天內通知您是否立案。
4、舉證。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后,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法院對于各類案件的管轄范圍是一個相對復雜的問題。在大多數情況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甲簽欠乙的錢,要看甲是住什么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進行起訴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則一般是在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立案。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后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產訴訟期間可否居住?在房產訴訟期間還可以居住,如果是產權問題或是涉及到產權分配,在訴訟判決之后沒有得到產權的一方就應該搬離。在提起了房屋訴訟之后想要為自己更好爭取權益,為了對自己有利最好與律霸網律師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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