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板少給我工資的,可以向老板索要
對于該問題,我們首先可以與老板協商,如果能夠協商成功那是最好。如果協商不行,我們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如果老板不發工資屬于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時,我們要充分諒解。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此處的“無故拖欠”應理解為,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故意不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針對“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最后,如果勞動者要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勞動者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1年內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勞動者如果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滿意的,應當在在受到勞動仲裁書起15日內提起民事訴訟。
總之,在解決工資問題上,如果可以協商解決最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行,就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但如果選擇勞動仲裁或訴訟,勞動者應當保留相關證據佐證
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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