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
如果合伙人未經允許將合伙企業轉租給他人,該怎么辦。因此,如果合伙人按約定起訴他賠償20萬元,他還能解除租賃合同嗎。律師回答:按合同辦理。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法》的有關規定。第四十條合伙人因無限連帶責任,超過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分擔的損失,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第四十一條合伙人承擔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有關債權人不得以債權抵銷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第四十二條合伙人自有財產不足以清償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合伙人可以用從合伙企業取得的收入清償債務;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清償債務。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告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既不購買也不同意轉讓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為合伙人辦理退股結算或者減少合伙人相應的財產份額。以上是本公司為您整理的相關資料律師網.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問題,請致電律師網.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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