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的有關事項達成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條:租賃房屋的位置、地址和商鋪面積,商鋪面積約平方米米。
第2條:租賃目的:商店。
第3條:租賃期限。五年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2續租:租賃期滿后,經甲方同意,乙方可繼續租賃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續租期間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在續約期間的權利和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以本合同相應條款為準。
第4條:租金、支付方式和租金支付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人民幣元。付款方式:上交。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第二年至第五年的租金應提前一個月支付。乙方必須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付款視為違約,違約金為人民幣十萬元整。第五條房屋附屬設施和費用的承擔。收費標準按北京市有關標準執行。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所發生的一切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乙方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3。租賃期間,乙方應對房屋質量或房屋內外設施的損壞負責,包括防水、門窗、水電等。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承租人不再使用租賃房屋的,不得損壞房屋的固定設施和框架。承租人在裝修過程中需要改變房屋原貌或主體結構時,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并征得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設單位應當有資質單位,并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中及施工后發生的一切與甲方無關,擅自施工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賠償損失。造成后果的,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務部門追究法律責任。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等費用或逾期付款的違約金。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確保乙方進場時房屋內外各種設施能正常使用。三。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和責任: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出借;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經營、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乙方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在租賃期內,乙方可邀請部分區域出租或投資,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5與乙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該房屋,并有權根據乙方的安全情況要求限期整改。
6。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房屋的相關證明文件。
7。乙方不違反規定用水、用電時,甲方應保證車間正常用水、用電。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根據房屋用途,乙方應在不受甲方干涉的情況下,利用租賃房屋進行正常的經營活動,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用途。2為確保消防安全,因乙方使用該房屋或裝修該房屋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三。依法支付房屋租金和其他費用。不得擅自拆除、改變房屋結構,不得在出租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在經營過程中,雙方因對方原因不能正常經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并負責賠償損失。第九條違約責任和解除合同的賠償措施。
2。甲乙雙方在不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出租給他人的,視為單方違約,并賠償對方所有經濟損失。罰款十萬元。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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