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項目合同的期限是否無效(合同法規定的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如果項目合同是根據雙方的真實意圖簽訂的,并且沒有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則項目合同沒有規定合同期限,不影響合同的有效性。未約定期限的,視為協議不明確,可以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當事人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法律形式隱瞞違法目的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或交易習慣確定。第二百七十五條【施工合同主要條款】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工期、中間工程的開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等,對材料設備的供應、撥付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證的范圍和期限、雙方的相互配合等承擔責任。
2。最新信息(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3條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3)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社會治安和良好習慣。第510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對合同的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或交易習慣確定。
以上知識是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如果工程合同是按照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簽訂的,不存在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工程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期限,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沒有約定期限的,視為協議不明確,可以補充。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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