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我國建筑法的規定,工程是禁止分包的,因此勞務工程的分包是無效的?!吨腥A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承包人將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人將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第六十七條承包人違反本法規定將承包的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承包人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應當對分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二是工程分包的法律后果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將專業工程或勞務移交給他人的行為,包括:1。總承包企業未經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未經建設單位批準,將專業工程交由其他單位完成;
2。將建筑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施工企業;
3??偝邪綄⒔ㄔO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
4。分包商將建筑工程分包出去。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義務將工程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包括:
1。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
2。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工程分包后,施工現場未設置項目管理機構和相應人員,項目建設活動沒有組織管理。
違法分包、轉包嚴重擾亂了建筑市場,法律一向禁止,但受利益和缺錢的驅使,違法分包、轉包現象比比皆是。《解釋》第二十六條將非法分包商、分包商定義為“實際施工人員”。實際施工人員處于建筑市場鏈的低端,往往引發建筑糾紛。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以下幾點:。這種施工合同是無效的。按照“工程質量高于合同效力”的原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實際施工單位可以要求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2。實際建造師可以起訴分包商和非法分包商,突破合同的相對性,向發包人主張權利,發包人在未支付工程價款的范圍內對實際建造師承擔責任;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以從屬費、分包費、分包費、手續費、管理費等名義,收取分包商、非法分包商的違法所得。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建筑法》的規定,禁止分包,因此,如果勞務工程再次分包,簽訂的分包合同無效。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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