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是否需要違約賠償(《合同法》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自始至終無效,無效合同不存在違約,所以不需要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當事人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法律形式隱瞞違法目的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繼續有效。所謂違法性,是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2。不履行是指當事人在簽訂無效合同后,不能按照實際合同履行或者承擔違約責任。無效合同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違反了法律規定,沒有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合同一經確認無效,具有追溯效力,自訂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不能轉化為有效合同。三是最新情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7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撤銷或者確定無效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予以返還;不能退貨或者不需要退貨的,給予折扣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自始至終無效。如果合同無效,就不會有違約行為,所以就沒有賠償的必要。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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