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變更的效力原則上不具有前向追溯效力。合同變更僅對未履行部分有效,已履行債務不因合同變更而喪失法律依據。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通則》第115條規定,合同的變更或者終止,不影響當事人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當事人同意變更合同時,如果變更合同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雙方應就如何處理損失達成協議,并納入變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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