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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資料應書寫清楚,并由有關人員和單位簽字蓋章。工程建設各方應確保其資料真實、有效、完整、完整。應使用原始文件。使用復印件時,應加蓋資料提供者公章。
6。工程建設各方應及時對工程資料進行簽字確認,確保工程資料的形成與工程進度同步。
7。工程竣工驗收后,歸檔資料應當依法移交城建檔案館。施工單位采購供應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施工單位應提供所供材料的質量證明文件,并滿足設計文件和合同的質量要求。工程資料實行分級管理,各方各負其責。工程建設各方對本單位產生的工程資料負責,保證工程資料的可追溯性。
10。由施工方直接承包的專業建設項目,監理驗收后,工程資料交施工方存檔保存;由總承包方承包的專業建設項目,專業承包人負責簽署專業施工資料,按本規范要求收集整理后交總承包人,總承包人負責收集整理所有工程資料檔案。工程資料的形成、收集和歸檔應納入工程建設全過程管理。第二章工程資料的形成。基本建設文件是建設單位依法在工程申請、工程申報、批準、開工、竣工、備案全過程中形成的全部資料。2監理資料監理單位在工程建設監理活動中形成的全部資料。
3。施工數據是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形成的所有數據。施工數據的形成按其性質和施工順序分為九個部分。它們是:施工技術、施工材料、施工測量、施工記錄、施工試驗、施工管理、檢驗批驗收、竣工驗收資料和工程變更資料。(1) 根據形成、收集、整理單位的不同,工程資料可分為:基本建設文件(甲級)、監理資料(乙級)、施工資料(丙級)和竣工圖(丁級)。
(2)工程資料應編號整理、歸檔和查詢。
(3)施工文件和監理資料由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按資料形成時間編號。
(4)同一批建筑材料用于兩個以上分部分項工程時,按主要部位分部分項工程代號填寫資料編號中的分部分項工程代號。
(5)不同分部分項工程中的同類數據應分別按順序編號
(6)施工數據編號應填寫在專用施工數據表右上角的編號欄中。3.2.7工程數據的數量應在形成的同時生成。工程竣工后,各參建方應自行收集整理工程資料,并準備試卷。
2。施工數據生成應遵循以下原則:
(1)遵循工程文檔的生成規則,保證文檔在卷內的內部連接,便于文檔的存儲和利用;
(2)基本建設文件和監理資料可按項目或單位工程分類生成;
(3)施工資料應根據工程規模、資料量等具體情況按單位工程組織,可按專業或按分部、分項等選擇整理形成論文。(4)施工資料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分項目錄應與相應的施工資料一起形成。
(5)竣工圖按設計單位提供的專業施工圖順序歸檔;
(6)專業承包單位工程資料單獨歸檔;7)工程系統節能檢測資料單獨歸檔。
第五章:基礎設施建設文件的內容和要求(A類)
1。決策和立項文件
(1)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建設單位負責編制和申請。(二)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準文件,由建設單位的上級部門或者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3)項目評價研究資料由建設單位組織。2建設用地、征地拆遷文件(A2)
(1)征地、占用審批文件由市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審批。(2)規劃意見經合肥市規劃委員會批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辦理。(四)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合肥市國有土地管理部門辦理。三。勘察測繪設計文件(A3)
(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由建設單位委托勘察設計單位形成。(2)水文地質勘察報告由建設單位委托勘察單位形成。
(3)《建設用地打樁公告》經合肥市規劃委員會批準。
(4)線路檢查合格文件須經合肥市計委批準。
(5)設計方案審批通知書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審批后形成。(六)人民防空、環保、消防等部門的批準意見。(七)初步設計圖紙和說明書由設計單位制作。
(8)施工圖設計及說明由設計單位形成。設計計算書由設計單位組成。(10)消防設計審查意見由市消防局批準。(1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單由審查機構形成。工程招標及合同文件(A4)
(1)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文件由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組成。(2)建設單位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合同文件。工程開工文件(A5)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合肥市規劃委員會或區縣規劃局辦理
(2)《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由合肥市建委或區縣建委辦理。(三)工程質量監督程序由市、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商務文件(A6)
(1)項目投資估算文件由建設單位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形成。(2)工程設計預算由建設單位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制。(3)施工圖預算由施工單位委托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制。(4)建設預算由建設單位編制。
(5)建設單位形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清單。(六)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館移交工程檔案時,應當填寫建設工程概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文件(A7)
(1)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建設單位填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由建設單位形成。(3)大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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