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不是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構成要件。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如下:。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人民財產和生命安全以及國家建設管理體制。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一個特殊的主體,即單位犯罪。主體只能是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本罪的主觀要件是過失。可能是疏忽或過度自信。第一百三十七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法律規范不同于其他規范的另一個重要特征是其嚴謹性。它由特殊的邏輯組成。法律要素包括法律原則、法律概念和法律規范。每一項法律規范都由行為模式和法律后果兩部分組成。行為模式是指法律為人們的行為提供的標準和方向。因為法律是一種國家意志,它的實施是由國家強制力來保證的。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由專門的國家機關保障。國家的權力部門包括軍隊、警察、法院、監獄和其他有組織的國家暴力。針對“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構成要件”問題,我們對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構成要件進行了梳理。一是違反國家建設管理體制,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犯罪主體是建設單位。最后,是過失行為造成的。如果你有任何問題,歡迎向法律老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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