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是指總承包人依法將承包的建設工程的一部分承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人的行為。總承包方不解除合同關系,對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第三方承擔連帶責任。合法分包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分包必須經發包人同意;(2)分包只能進行一次,即分包單位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必須向發包人轉包(四)總承包方可以將承包工程的一部分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商,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什么是非法分包?違法分包是指下列行為:
(1)總承包人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二)未經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約定和建設單位批準,承包人將總承包人承包的部分建設工程委托其他單位完成的;(三)建設工程主體結構施工分包的(四)建設工程由分包單位分包。法律后果如下:
1。行政責任:(一)建設單位違法分包承包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二)施工單位接受非法分包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民事法律后果:(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分包合同違法的,分包合同無效。(2)建設單位違法分包的,發包人有權解除施工合同,并向建設單位索賠。(三)違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損失的,建設單位應當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四)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沒收違法分包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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