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合同終止后的義務通常有以下幾個方面:1、通知義務合同終止后,一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告知另一方。例如,債務人寄存標的物的,應當告知債權人寄存標的物的地點和收取方式。合同解除后,當事人應當協助對方處理與合同有關的事務。例如,合同終止后,需要恢復原狀的,應當給予必要的協助,恢復原狀;合同終止后,應當協助保留的標的物。保密是指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合同中不允許披露的事項。國家秘密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一定時期內只有一定范圍內的人知道的涉及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國家秘密事關國家安全和利益。合同解除后,依法接觸、掌握和使用國家秘密的當事人,在保密期內無權向第三人泄露國家秘密。泄露國家秘密,應當承擔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責任。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能夠給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受權利人保護的技術信息和商業信息。商業秘密一旦進入公共領域,就會失去商業價值,損害合同當事人的經濟利益和競爭優勢。因此,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有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泄露商業秘密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除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外,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對具體事項保密,合同終止后,當事人不得泄露。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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