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在《伯爾尼公約》第一條中,作者對其書面和藝術作品的權利稱為版權。我國著作權法也有上述概念[1]正是由于著作權的概念高度簡化,現實中著作權保護對象的認定、原創性和完整性存在差異,使得對案件審理存在諸多異議。提問
劇本《五朵金花》是嵇康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十周年,與公務員合作創作的,后由**電影制片廠拍成電影。影片上映后,社會反響強烈,由此產生了大家所熟知的美麗善良的“金華”形象。受電影《五朵金花》的啟發,云南煙草廠1974年開始經營“五朵金花”牌卷煙,1983年注冊“五朵金花”商標,“五朵金花”牌卷煙遠銷全國和東歐。嵇康認為**卷煙廠未經許可使用和注冊“五朵金花”商標侵犯了其著作權,于是于2001年2月5日與公務員一起將**卷煙廠起訴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權并道歉**卷煙廠駁斥《五朵金花》不是原創,也不是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認為**卷煙廠使用《五朵金花》不侵犯劇本《五朵金花》的著作權。一審法院認為,劇本的著作權屬于嵇康及其公務員,但認為劇本的標題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即作品的標題不受法律保護。同時,引用國家版權局給法院的答復,筆者認為著作權法對作品的名稱沒有規定。據此,判決駁回了兩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不服一審判決,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之后,雙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進行了調解[2]再看另一個案件,原告孫×石稱:經過多年的研究,于2005年4月創作了《昆明汽車站手冊》,并于2005年5月27日在云南省版權局登記了著作權,給大眾帶來了更多的便利。后來,原告向報社贈送了幾份,想通過報社免費送給昆明公交公司,但昆明公交公司拒絕了原告的好意。2005年10月,有人告知原告《公交便利手冊》中的公交拼音檢索與原告制作的《昆明公交車站手冊》相同,故原告購買了2005年7月版《公交便利手冊》,由昆明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和**奧北科技文化有限公司編撰,**科技出版社出版,孫×石起訴昆明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奧北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并**科技出版社以侵犯其著作權為由,請求判決:一、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消除影響,并公開道歉;2、 三被告共同賠償原告損失5萬元;3、 三被告應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注銷后,股東對原公司債務承擔什么責任
2021-02-03為什么公司人格否認不是對公司法人人格的永久性的剝奪
2021-03-06什么樣的智力成果可以獲得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
2021-01-18在法律中什么叫播放權
2020-11-29行使探望權有什么原則,如何行使探望權
2020-11-29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能否要求重新仲裁
2020-12-13故意傷害罪的民事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1-27幾個人以上打架算是涉黑
2021-02-17房產繼承糾紛的解決方法有什么
2021-02-12小產權房的物權轉移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2021-02-13把房產贈與給孩子算財產轉移嗎
2021-01-01如何設立房屋中介機構
2021-01-31保險事故發生后轉讓保險利益有效嗎
2020-12-12本案張某的死亡能否得到保險賠償
2021-03-24火災保險賠償賠償標準
2020-12-25城鎮居民醫遼保險可以在網上交嗎
2021-01-07車子被砸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嗎
2020-12-25交強險實施后車禍是如何進行賠付的
2020-12-22保險代理人的概念是什么
2021-03-10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
2021-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