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記名股票的概念,是指股份公司的股票正面和股東名冊上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它對應于無記名股票。股權轉讓應當辦理過戶手續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記名股票可以由股東背書轉讓背書是指轉讓人在股票背面記載轉讓股票的意見,并簽名、蓋章、注明日期。記名股票的受讓人必須依照本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轉讓手續。公司應當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記載于股份和股東名冊,違反本辦法轉讓股份的,對公司不產生影響。如果我們不依法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公司股東名冊就不會變更,股權也就不會真正轉讓。根據公司原股東名冊記載,公司股東應當享有的各項權利和義務仍然有效,股權受讓人的權益不受本條保護,記名股票也可以通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主要是針對記名股票無紙化轉讓形式的規定。目前,滬深證券交易所已實現股票無紙化交易。如果這些無紙化股票被登記,為防止個別股東利用分散或集中的股權轉讓表決權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法律、行政法規可以對該類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方式另行規定,為使股利分配順利進行,避免發生糾紛,本條還規定,公司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30日內或者公司股利分配決定基準日前5日內,轉讓記名股票的股東名冊不得變更,即不得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本期股權轉讓對公司不具有法律效力。股東的權利屬于注冊股東對于注冊股權,對于股東而言,激勵模式對激勵對象有嚴格的績效目標約束,權利、責任、利益對稱性良好,可以形成股東與激勵對象的雙贏局面,因此,激勵方案更容易被股東大會接受和批準;只有注冊股東或其授權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東的權利。除記名股東外,其他股東(非記名股東轉讓或股份公司轉讓)不具備股東資格
(4)認購股份的金額不得一次繳足。但是,根據注冊股份確定的股份公司與注冊股東之間的具體關系,有些國家還允許注冊股東在認購股份時不繳足股款,注冊股份的轉讓必須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并符合規定的轉讓條件。一般來說,公司轉讓記名股票,必須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記載在公司股東名冊上,并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使受讓人取得股東資格和權利。而且,為了保護股份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法律有時對記名股票的轉讓規定了一定的限制。例如,有些國家規定記名股票只能轉讓給特定的人。我國《公司法》規定,記名股票以背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的;轉讓后,公司應當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記載于股東名冊。記名股票與記名股東之間的關系是特定的。因此,在發生股份丟失的情況下,注冊股東的資格和權利不會消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掛失,并要求公司發行新股,遺失或者滅失的,股東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股份無效。人民法院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股票無效后,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換股,以上是路霸網小編向您介紹的“記名股票轉讓方式”的法律知識。如有此類問題,請仔細閱讀以上內容。所以我希望以上的答案能解決你的問題。如果你的情況更復雜,律霸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單方提出離婚需要什么條件
2021-03-22合同履行完畢后的責任
2020-12-26合同蓋手印用哪個指頭
2021-03-12耳朵十級傷殘鑒定標準
2021-03-2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怎么承擔
2021-03-21離婚集資房怎么分,離婚單位集資房如何分割?
2020-12-27撫養費的相關費用包括哪些,撫養費數額怎么確定
2020-12-31法院管轄的確定
2021-01-20遺產非必須留給法定繼承人嗎
2021-03-16小學生在校發生意外.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05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1-03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方式是如何的
2021-01-31祖父對未成年孫子恨鐵不成鋼,可以撤回贈與的房子嗎
2020-12-10新《集體合同規定》注重對女職工特殊保護
2020-12-10社保減員能否作為勞動關系解除的條件
2021-02-13離婚時人壽保險如何分割
2020-11-11投資保險的常見誤區有哪些
2021-01-24出口產品責任險的保險費是如何計算的
2021-02-13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是如何的
2021-01-28保險提醒、說明義務嚴格,保險人說明義務的履行標準是什么
20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