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申請設立公司后,應當加蓋公章,持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在銀行開立賬戶,申請稅務登記
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公司章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第二十四條公司住所證明,是指能夠證明公司享有住所使用權的文件。第二十五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法人。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加蓋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稅務登記以上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申請設立公司后,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印、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稅務登記。歡迎需要法律幫助的讀者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掛靠車輛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賠償
2020-11-21勞資糾紛找什么部門
2020-12-18融資涉及哪些法律問題有哪些
2021-01-05哪些財物不能質押
2020-12-17會計處理企業擔保問題有哪些要點
2020-12-19行政處罰如何影響刑事責任
2020-12-15房產拍賣的條件有哪些
2021-01-18法定監護人有哪些
2020-12-23交通事故訴訟的有效時限
2020-11-23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談《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
2021-01-27怎么區分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
2020-11-25企業停產是否屬于勞動關系終止
2021-01-08勞務派遣是否計算賠償年限
2021-01-20辭退過了醫療期的員工如何賠償
2020-12-28遲到可以辭退嗎
2021-03-15保險合同有哪些特點
2020-12-08人身保險金額確定方式是如何的
2021-01-09法院受理人身保險糾紛的訴訟費由誰負擔
2021-01-05人身保險合同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2021-01-16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