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臨時工事故責任
臨時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屬于工傷情形。非全日制用工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申請工傷認定。屬于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十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非全日制勞動者因工負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如果員工被認定為5-10級殘疾,傷殘待遇及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負有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要求賠償。前款所稱從事就業活動,是指在用人單位授權或者指示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員工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表現為履行職責或者與履行職責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視為“從事就業活動”11條? 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遭受人身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關系以外的第三人對勞動者造成人身傷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后,發包人或者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合同或者分包合同的發包人沒有相應的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可以向第三人索賠,雇主和分包商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本條不適用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
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臨時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屬于工傷。非全日制用工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申請工傷認定。有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來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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