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裁員之間沒有直接關系。如果公司要裁員,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
公司裁員的條件是什么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正在依法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在職工下崗前,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p> 《勞動部企業(yè)經濟性裁員條例》(勞部發(fā)1994447號)第二條和第四條進一步明確了企業(yè)經濟性裁員的條件和程序,企業(yè)有兩種情形可以裁減人員:一是瀕臨破產,人民法院宣告處于法定重整期間;二是法定重整期間;另一種情況是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嚴重困難企業(yè)標準。此外,企業(yè)裁員要嚴格按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企業(yè)只有具備法定條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辦事,裁員才合法,用人單位確實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提供生產經營情況。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提出裁員方案,包括擬裁員名單、裁員時間和實施步驟,以及擬裁員的經濟補償辦法。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對裁減計劃的意見,并對裁減計劃進行修改完善;(4)將裁減計劃和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上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用人單位應當正式公布裁減計劃,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按照規(guī)定向被裁減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符合條件的,發(fā)給裁減證明。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咨詢一下我們的律師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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