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條規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公司債券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證券。”。簡言之,就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債券。公司債券可以是記名債券,也可以是無記名債券。公司債券可以按照轉讓人和受讓人約定的價格轉讓。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轉讓**電力公司債券發行前,人們對公司債券的接觸比較多。我國公司債券的發行主要依據1993年頒布的《公司債券管理條例》。當時《公司法》尚未頒布,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尚未成為國有企業組織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式。因此,《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國家計委會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務院證券委員會,制定全國企業債券年度發行規模和規模內各項指標,并報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直轄市和國務院確定的報國務院批準施行的市。未經國務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門不得擅自突破企業債券發行年度規模,不得擅自調整年度規模內的指標。”。這樣,公司債券將成為由國家計委集中管理和審批,主要由中央部門所屬機構或國有企業發行的債券,如中國鐵路債券、電網債券等,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廣東核電債券和三峽債券
從發行人的所有制形式來看,公司債券的范圍相對較廣,可以擴展到民營企業。不按指標審批,實行審批制。從組織形式上看,公司債券包括國有獨資、國有無限責任公司等類型。也就是說,企業債券更加市場化,而企業債券更加政府化,各方面都受到嚴格控制。利用公司債券籌集資金也較為廣泛。此外,公司債券不包括金融債券和外幣債券。但在試點初期,公司債券試點公司僅限于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和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這樣,在現階段,公司債券的發行僅限于注冊地在中國境內(境內外上市)的上市公司。
其優點之一是利率不限。《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企業債券利率不得高于《企業債券發行試點辦法》對利率沒有規定。在利率上升周期中,公司債券在票面利率設計上有更大的創新空間其次,發行條件寬松《《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時,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企業規模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三)有償債能力;(四)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公司債券前連續三年盈利的。(五)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第七條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生產經營公司的經營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不存在重大誠信缺陷,內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第三個優點是發行時間較寬,可以分期發行《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發行債券后,發行人應當自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始發行債券,否則原批準文件自動失效;企業仍需發行債券的,應當另行報批《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一次性核準,分階段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首次發行,剩余發行應當在二十四個月內完成。逾期不發行的,由中國證監會重新核準后發行p> 四是可以免費擔保,《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發行人應當在債券發行前提供擔保,但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免除擔保的除外。擔保工作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后,方可發行債券。發行公司債券沒有強制性規定第五個好處是可以跨市場交易《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受托人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債券債權一般登記托管業務,辦理債券債權登記和二級托管的承銷商“《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未采用《公司債券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結算公司統一登記管理辦法》草案的規定”,這意味著,除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結算公司外,公司債券還可以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結算公司管理,這將使公司債券能夠在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支持銀行間債券市場公司債券的發行、交易流通、登記托管。按照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經其他管理部門批準的公司債券,經辦理相應手續后,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交易、流通和登記,進一步明確了公司債券的跨市場交易方式如有其他疑問,請咨詢我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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