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報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登記申請書;(二)公司章程和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四)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須經批準的,或者分公司的經營范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須經批準的事項的,分公司與子公司的區別是什么(一)設立方式不同,由總公司向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設立分公司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子公司由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應當符合《公司法》對公司設立條件和投資方式的要求;(二)不同的法律地位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獨立名稱、公司章程、組織機構,以總公司分支機構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資格、獨立名稱、公司章程、組織機構的獨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三)不同的控制方式分公司的人員、業務和財產受總公司直接控制,一般在總公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母公司不直接控制子公司,但因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財產,且具有統一的法人資格,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作出投資決策等方式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總行財務會計,其經營性債務由總行清償,即總行以其全部財產作為獨立法人對分公司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五)營業執照不同分公司領取的營業執照上有負責人字樣的,子公司領取的營業執照上有法人名稱的代表性
(6)產品包裝不同
分公司可以標注自己的名稱和住所,也可以同時標注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而且只能標明總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子公司必須在產品外包裝上標明自己的名稱和地址(6)在稅收方面,設立分公司和以股份形式設立子公司在稅收規定上有很大差異。由于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其損益應與總公司合并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母公司和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子公司只能按照股東在稅后利潤中所持的股份進行分紅。一般來說,如果公司從一開始就是盈利的,成立子公司就更有利。子公司盈利時,可享受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業務優惠。如果被設立公司在經營初期出現虧損,設立分公司更為有利,這樣可以減輕總行的稅負,分公司登記手續經申請批準后,開始辦理相關手續,具體流程如下:(1)首先持《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授權委托書》和《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到工商局核實
(2)核實名稱后,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名稱核準通知書到有關部門辦理預先核準手續。(3)填寫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由總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4)填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并由總行加蓋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5)編制分支機構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提交自有財產所有權證復印件;租賃協議副本和出租人房產證副本提交總公司出具的股東大會決議,決議內容包括分公司負責人的聘任決定,(七)持有驗資報告、房產證、委托書、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有關預核準手續,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營業執照后(以上有關證件須加蓋總公司公章)
(8)持營業執照和公司成立通知書到公安局
(9)到質監局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和公司設立通知書的技術監督管理(10)持營業執照、代碼證和公司設立通知書到開戶銀行辦理基本賬戶,并先填寫基本賬戶申請表
(11)持營業執照、代碼證、公司設立登記通知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銀行開戶申請書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房地產證等
(12)一般納稅人需要辦理時,持國稅、地稅登記證和營業執照到開戶銀行開戶,持稅務機關要求的有關證件和其他材料到國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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