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頭暈算工傷嗎?
如果診斷結果中有眩暈引起的外傷,可以算作工傷,但如果診斷結果僅為腦出血、腦梗死等疾病,48小時內未死亡,不能認定為工傷
具體參考文獻如下: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負傷。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
第四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為下列情形屬于工傷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根據1月1日實施的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受傷,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造成的,2011年,工傷一般包括工傷和職業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意外傷害【前提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必須同時滿足的兩個條件,同時必須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傷害、殘疾或死亡。意外傷害是指人身傷害,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和其他類似傷害
(2)在工作時間前后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或收尾工作,因事故受傷的【“工作時間前后”是指事故發生前后的一段時間開工。例如,工作時間從9:00到12:00,然后從14:00到18:00完成一天的工作。但員工提前8:30到崗或下班后18:30完成收尾工作。所有這些都可以確定為“工作時間之前和之后”,但有一點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準備或完成工作,如準備啟動機器,或在停工后清理與工作有關的機具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傷害【“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可用,且必須履行職責。這里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單位或外界“暴力、事故等”造成的。例如,有人在員工履行職責時故意報復,直接攻擊員工,造成員工受傷、致殘或死亡等。](4)職業病【指企業職工接觸職業病,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在其職業活動中對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污染,因工負傷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外出務工期間”包括因公出差和臨時因公出差。同時,他必須在事故發生時履行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在事故發生時受傷或失蹤(6)如果在工作地點和配偶居住地之間的合理時間內,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父母子女,也可以認定為工傷。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致人受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9月1日起施行),2014年)【“在上班途中”是指因機動車事故受傷人員在必要的時間和從住所到工作區域的必要途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應當增加非法駕駛問題。這種問題主要是由駕駛兩輪摩托車引起的。違法駕駛(無證駕駛)達到交通事故等級的,不認定工傷。(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這是法律的一般規定。由于工傷事故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不僅需要專門法律、行政法規的規范性和強制性規定,還需要其他法律法規的相應調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傷案件,也應當納入本條例規定的工傷范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48小時內突發疾病或搶救無效死亡【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疾病猝死”是指:
1。非工作相關疾病引起的疾病猝死。因工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工傷。與工作無關的突發性疾病,不會導致立即死亡,但在搶救后48小時內死亡,(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傷的;(三)在部隊服役的職工,因戰爭或者工作致殘的,取得傷殘軍人證書的,舊傷到達用人單位后復發【為保護復員士兵,士兵在戰斗中或者執行職務時受傷致殘。根據《革命傷殘軍人傷殘等級評定條件》,經有關部門評定為傷殘并取得傷殘軍人證的傷殘退伍軍人,在用人單位舊病復發的,視為工傷。這主要是因為革命軍人為國家利益付出了代價,為了切實保護革命軍人的利益而作出了這樣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應認定為工傷或視為工傷的情形:(1)故意犯罪造成的
(2)醉酒造成的死亡或傷害(3)自殘或自殺綜上所述,根據工傷保險的規定,工傷認定必須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如果暈倒是由工作問題引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您需要任何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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