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者的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被視為工傷的定性確認的行政確認行為依法認定為工傷。勞動者在工作或者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根據我國有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確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發生工傷事故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鑒定。用人單位未在上述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應當申請工傷認定。工會組織有權在工傷發生后31日至1年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尤其是不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往往以各種理由逃避為受傷職工申領工傷鑒定,而職工或其近親屬往往因不懂法律而被用人單位以各種“承諾”欺騙,所以他們在工傷發生后沒有及時申請工傷鑒定。由于《工傷保險條例》沒有對一年以上的工傷認定申請如何處理作出規定,不同地區對“一年”的性質存在不同意見。目前,大多數地區認為該時間是排除期,不宜中斷或中止。因此,一年以上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的性質和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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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確認。確認結果有四種:工傷、非工傷、視為工傷、不視為工傷
3“不申請,不認定”是工傷認定程序的特點
如果單位,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認定結論不滿意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可見工傷認定需要在30日內進行。不確定的,一年內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超過一年的不能確定。當然,小編在這里提醒你一定要抓緊時間。如果您的情況復雜,律師協會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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