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鑒定的,受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診斷鑒定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鑒定,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哪些情形應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負傷
(2)因工負傷在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的事故
(3)在工作時間內或在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4)患職業病(5)因工負傷或因工失蹤(六)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申請工傷鑒定,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申請工傷鑒定。事故發生后30日內,傷者或其家屬應當在事故發生后一年內申請工傷鑒定。當工傷情況相對穩定時,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鑒定),然后根據鑒定鑒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工傷待遇爭議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前提,即未經勞動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工傷認定需要在一定期限內提出,否則后果只能自己承擔。畢竟,工傷正在救治中。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的,工傷認定結果可能不準確。如有其他問題,請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廖志豪律師?,?墨爾本莫納什大學商學碩士,法學學士;專掌民商事訴訟業務、刑事辯護工作、行政糾紛處理,現任數間房地產公司法律顧問,數間建筑工程公司法律代表,婦聯特聘專家組成員,找法網首席律師,華律網推薦律師;長期致力于法律知識專研及律師服務行業;有過硬實務操作能力,實戰經驗豐富,精于談判調解;現系廣東浩捷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熟悉律師見證、法律意見書、草擬起訴狀等工作,文字功底深厚,熟練運用法律英語。 很榮幸當您需要知法循律時,進入到我的頁面,希望能為您排憂解惑,助您生活無憂! 一、刑事案件: ????涉及危險駕駛、職務侵占、故意傷害、合同詐騙、盜竊等案件。辦案過程中,積極會見犯罪嫌疑人,查閱案卷、審查證據、監督程序,盡最大努力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法庭辯護。刑事辯護是律師所有業務中風險較高的一項業務,對于律師的辦案程序和技巧要求很高。 二、合同類糾紛: ????涉及合同種類眾多,舉其要者:借貸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股權轉讓合同、委托理財合同、勞動合同等,涉及財產保全、違約金的主張、談判調解、擔保追償、夫妻共同債務、合同解釋、訴訟主體的確定、出資查明、拍賣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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