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會議;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會議的,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會議。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以上內容由律霸.com小編整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有任何疑問,建議咨詢律霸.com的專業律師。我們致力于打造高質量的法律咨詢服務平臺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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